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序号 | 部门 | 收费项目 | 资金管理方式 | 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一 | 公安 | ||||
1.证照费 | |||||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 | |||
汽车反光号牌 | 100元/副 | ||||
挂车反光号牌 | 50元/副 | ||||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 | 40元/副 | ||||
摩托车反光号牌 | 35元/副 | ||||
机动车临时号牌 | 5元/副 | ||||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 10元/本 | ||||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 10元/本 | ||||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10元/本 | ||||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 10元/本 | ||||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10元/本 | ||||
二 | 自然资源 | ||||
2.土地复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6-9元/平方米 | ||
3.土地闲置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5-10元/平方米 | ||
4.不动产登记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 | ||
5.耕地开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皖发改收费[2019]33号 | 一等地区36元/平方米,二等地区32元/平方米,三等地区28元/平方米,四等地区24元/平方米,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当地耕地开垦标准的2倍缴纳耕地开垦费。 | ||
三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
6.污水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 | 随水征收标准:学校和工业类1.4元/吨,居民 0.08 元/吨, 行政事业单位及特种行业1.6元/吨。自备水源企业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 ||
7.城镇垃圾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 〔2002〕872 号;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皖价服〔2007〕207 号;市政府芜政〔2008〕69 号;芜湖发改委、财政局芜发改收费〔2019〕21 号;财政部财税[2121]8 号 |
随水征收:居民0.25元/吨,学校0.13元/吨。建筑项目按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0.4‰征收,渣土企业按渣土量2.5元/吨征收。 | ||
8.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 | 详见收费文件 | ||
四 | 交通运输 | ||||
9.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 | 缴入中央国库 | 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11]1536号,财综[2007]60号 | 国家、省收费事项,详见收费文件 | ||
五 | 经济和信息化 | ||||
10.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无线电管理条例》,计价格[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省收费事项,详见收费文件 | ||
六 | 水利 | ||||
11.水资源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1992]价费字181号 | 0.08元/吨 | ||
12.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2020]5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 | 原1元/平方米,2022年4月7日-2022年12月31日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 | ||
七 | 人防 | ||||
1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 | 1700元/平方米 | ||
八 | 法院 | ||||
14.诉讼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 | 详见文件 | ||
九 | 市场监管 | ||||
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皖办明电[2020]13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246号、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 | 详见文件 | ||
十 | 仲裁委 | ||||
16.仲裁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仲裁法》,财综[2010]19号,国办发[1995]44号 | 详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