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航空货运物流发展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财政局 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5日
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航空货运物流发展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芜湖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和发展,引导航空货运市场主体入驻芜湖,培育和开拓以芜湖为核心、通达全国的全货机航线,鼓励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在芜湖建立全国货运转运中心,打造芜湖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带动临空产业的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航空运输企业(含货运包机人)、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和货主企业等。上述奖励对象均应与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第三条 航空运输企业(含货运包机人)奖励标准:
(一)对航空运输企业新增国内货运航线给予航班奖励和货邮量奖励。
(二)对航空运输企业新开通芜湖宣州机场直达国内货运航班的,给予三年航班奖励和货邮量奖励。每航班往返奖励不超过5万元;同时按照舱单对进出港货邮量每公斤奖励2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第二、三年分别按第一年标准的90%、80%执行。
(三)若航空运输企业新增国内货运航线航班全年小于40班的,则货运航班奖励和货邮量奖励按照以上标准的50%执行。
第四条 航空货运代理企业(或货主企业)奖励标准:
(一)对航空货运代理企业(或货主企业)在芜湖宣州机场完成的进出港货邮量较上年的增量部分给予超额累进奖励(第一年完成的进出港货邮量视为增量)。
年进出港货邮增量部分在500吨(含)以下的,每公斤奖励0.5元;增量部分在700吨(含)以下的,超出500吨部分,每公斤奖励0.6元;增量部分在1000吨(含)以下的,超出700吨部分,每公斤奖励0.7元;增量部分在1000吨以上的,超出1000吨部分,每公斤奖励1元。
(二)对航空货运代理企业(或货主企业)在芜湖宣州机场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进出港货邮存量给予奖励,第二年每公斤奖励0.4元,第三年每公斤奖励0.3元。
第五条 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数据、违背市场规律、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取消其奖励资格并全额追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五年内不得享受我市相关政策;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第六条 在芜湖宣州机场技术经停航班不给予补贴。
第七条 本办法中货运包机人与航空货运代理企业为联合体的,按照航空运输企业享受奖励政策;联合体通过客运腹舱完成进出港货邮量的,按照航空货运代理企业享受奖励政策;货运代理企业和货主企业对同一进出港货邮量只享受一次奖励政策;各项政策与省相关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第八条 奖励资金由市与湾沚区按照8:2的比例分担。
第九条 特殊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确定。
第十条 本办法有效期暂定三年,每年年初视上年执行情况由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