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财政局,住房保障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综〔2021〕419号)精神,根据2021年租赁补贴发放计划和2020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决定调整下达你区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请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综〔2019〕1060号)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按规定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如期实现绩效目标。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金调整表
2.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绩效目标表
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财政局 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