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全省2023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175.72亿元发行成功,其中代我市发行16.84亿元,占全省发行总额的9.6%。其中:市本级1.7亿元、江北集中区1亿元、三山经开区1.8亿元、镜湖区1.1亿元、弋江区0.5亿元、鸠江区3.5亿元、湾沚区2亿元、繁昌区2.79亿元、南陵县0.45亿元、无为市2亿元。发行期限有10年、15年和20年,发行利率分别为3.07%、3.21%、3.28%。
本批次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用于全市21个重点项目,其中:产业园区9.84亿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1亿元、医疗卫生1.35亿元、农林水利1.1亿元、其他社会事业0.7亿元、水运0.3亿元、乡村振兴0.3亿元以及城乡供水0.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