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数据资源局印发《数字安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规范信息化建设资金使用,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绩效,更加有力有效推进数字安徽建设。
整合资金促统筹。整合重塑信息化建设资金,由数据资源部门牵头归口管理政务信息化项目,编制项目建设清单,省财政结合财力水平统筹安排专项资金。
健全机制强管理。《办法》明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财政部门等职责分工,完善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预算编制流程,根据项目轻重缓急排序及分年度资金需求情况,科学安排预算。
突出集约保重点。优先保障重大基础平台建设,强化电子政务网、政务云、一体化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统筹盘活项目结余资金及执行进度慢的项目资金,依规收回用于急需项目建设。
贯穿全程提绩效。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绩效责任,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未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评估结果较差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