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 民生工程 > 公开公示

        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2021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2-09-16 10:02 信息来源: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发改委 点击:【字体: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

        困难职工帮扶是工会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采取精准帮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分类管理。各级总工会为困难职工帮扶审批责任主体,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为帮扶救助受理、调查走访主体。

        帮扶对象主要包括: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家庭成员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倍的职工家庭,(家庭成员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倍;

        3)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职工家庭,认定标准为年度内致困费用(损失)在 3 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4) 对在城市有固定居所的农民工,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帮扶应符合1至3规定条件且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

        5)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符合1至3规定条件的,可纳入帮扶范围。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是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一县一市七区,即南陵县、无为市、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经开区、芜湖经开区、繁昌区、湾沚区

        2. 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总工会2021年4月15日下达的《关于下达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2021年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数如下:生活救助34户、子女助学98户、医疗救助48户。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21年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bet网上娱乐平台_office365桌面应用2021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项目,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了评价,全市综合得分为94.1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各县(市)区得分情况为:南陵县96.5分、繁昌区96分、镜湖区94.67分、弋江区94.67分、芜湖经开区94分、湾沚区94分、三山经开区93.83分、无为市92.33分、鸠江区91.17分。

        三、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4个一级指标,具体分 6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

        (1)投入(20分),主要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等方面进行评价,全面掌握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分配科学性、资金到位及时率等方面。

        (2)过程(30分),主要从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全面掌握制度贯彻、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档案动态管理、资料报送情况、财务制度、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发放情况等方面。

        (3)产出(25分),主要评价项目保障情况、工作常态化、帮扶标准等方面。

        (4)效果(25分),主要评价项目帮扶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度等方面。

        2、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评价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激励约束原则。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3公开透明原则。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评价方法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工发〔2019〕22 号)确定的方法,从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发,采用以下方法。同时在运用具体评价方法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技术进行综合评价。

        1)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成本效益法: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电话调查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结果按百分制打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85(含)-100分为优、75(含)-85分为良、60(含)-75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

        结合实施绩效评价项目的特点,通过向各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对项目深入研究、反复研讨,针对项目的特性进行了统计、分析、核实。

        2、评价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数据,听取项目情况介绍,了解项目的开展、项目执行、项目管控、财务管理等情况,以获取绩效评价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

        3、绩效分析阶段

        通过收集资料、对照查证复核、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程序,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指标量化评分,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

        五、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满分20分,得分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

        1.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4分)

        各县(市)区困难职工帮扶民生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总工作部署,绩效目标能够体现精准帮扶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全市综合得分4分。

         1.2绩效目标明确性(指标分值6分)

           各县(市)区困难职工帮扶项目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全市综合得分6分。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得分10分)

        2.1资金分配科学性(指标分值4分)

        各县(市)区资金分配经集体研究决定,分配符合要求。全市综合得分4分。

        2.2资金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4分)

        中央和省财政帮扶资金到账后,在20个工作日内拨付下级工会,经市总工会确认,该指标不对县(市)区考核,全市综合得分4分。

        2.3工会经费投入(指标分值2分)

        各县(市)区工会经费均安排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经费。全市综合得分2分。

        (二)过程(满分30分,得分27.66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得18.94分)

        1.1制度贯彻(指标分值6分)

        各县(市)区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年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困难职工建档全面进行了家庭信息比对。全市综合得分6分。

        1.2能力建设(指标分值4分)

        各县(市)区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并开展业务培训,市总工会对各县(市)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了检查并整改。全市综合得分4分。

        1.3信息化建设(指标分值3分)

        各县(市)区困难职工档案按照规定录入帮扶系统、帮扶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在 30 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全市综合得分3分。

        1.4档案动态管理(指标分值5分)

        各县(市)区困难职工均一户一档,先实名制建档后依档帮扶,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和建档标准符合规定,但存在困难职工退档履行程序不完整、部分困难职工档案不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流程、走访调查表内容不完整等情况,湾沚区、无为市各扣1.5分,繁昌区、三山经开区、镜湖区、南陵县、鸠江区、芜湖经开区各扣1分,弋江区扣0.5分。全市综合得分3.94分。

        1.5资料报送情况(指标分值2分)

        各县(市)区提供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全市综合得分2分。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得分8.72分)

        2.1财务制度 (指标分值2分)

        各县(市)区均制定了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困难职工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全市综合得分2分。

        2.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5分)

        2021年共使用资金403.78万元,其央财资金265.38万元、省财资金138.40万元。湾沚区省财政帮扶资金年度内有结余,扣1分;无为市、弋江区中央财政帮扶资金年度内有结余,各扣2分;镜湖区、鸠江区中央财政、省财政资金年度内都有结余,扣3分。全市综合得分3.78分。

        2.3资金发放情况(指标分值3分)

        各县(市)区帮扶资金全部实行银行卡打卡发放,直接发放到困难职工家庭账户且告知,但湾沚区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告知书滞后(2022年告知),扣0.5分。全市综合得分2.94分。

        (三)产出-项目产出(满分25分,得分24.19分)

        1、保障情况(指标分值9分)

        各县(市)区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数完成率均大于100%,全市医疗救助完成率258.33%、生活救助完成率247.06%、助学救助完成率159.18%。全市综合得分9分。

        2、工作常态化(指标分值7分)

        各县(市)区建立了本地各级帮扶服务网络、困难职工帮扶常态化帮扶机制和困难职工帮扶联系人制度。经抽查档案,各县(市)区帮扶中心收到困难职工申请材料后,部分职工未在30个工作日内得到帮扶救助。按照抽查的档案中未及时帮扶救助的比例,三山经开区、无为市各扣0.67分,弋江区、镜湖区、鸠江区各扣1.33分, 芜湖经开区扣2分。全市综合得分6.19分。

        3、帮扶标准(指标分值9分)

        经抽查各(市)县区帮扶档案,均按照全总、省总的规定执行困难职工帮扶标准。全市综合得分9分。

        (四)效果-项目效益(满分25分,得分22.28分)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9分)

        我们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帮扶对象进行了电话调查,样本数42人 ,正常接听电话人数36人,调查结果显示,满意率100%。全市综合得分9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6分)

        各县(市)区未对部分脱困困难职工进行关心关爱,根据未关爱人数占脱困职工比例,三山经开区、无为市、鸠江区各扣2.5分,繁昌区扣2分,弋江区扣1.5分,湾沚区、芜湖经开区各扣1分、南陵县扣0.5分。

        湾沚区仅有省级通报表彰,南陵县、三山经开区仅发表省级媒体报道、芜湖经开区仅有省级经验交流,各扣2分;繁昌区仅有省级媒体报道、省级表彰,无为市仅有省级媒体报道、省工会通报表彰,鸠江区仅有国家级媒体报道,各扣1分。

        全市综合得分3.28分。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

        通过对各县(市)区电话访问,样本数46人 ,正常接听电话人数40人,调查结果显示,满意率100%。全市综合得分10分。

        六、存在问题

        通过对县(市)区2021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项目的调查,我们认为目前存在以下不足:

        1、档案动态管理不规范。部分困难职工退档时没有基层工会和区总工会审核和审批,且未关注脱困职工脱困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收入是否超出当前层级建档标准等不规范现象;无为市总工会对低保家庭成员非薪资年收入未完全按照实际发放的低保收入计算,其中有工资收入的按照实际发放低保收入计算,其余家庭人员按无为市低保标准计算(例如:2021年5月一家3人享受低保,每月低保收入1500元,实际计算时,困难职工按500元低保计算,其余2人则按无为市当时的低保金额662元*2人计算,每月低保收入共计500+662*2=1824元)。

        2、对脱困困难职工进行关心关爱不够,未把解困脱困困难职工送温暖作为重点关注对象;部分县(市)区没有在国家级媒体报道文章、获得通报表彰、工作会议上经验交流,影响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

        3、资金使用不合规。部分县(市)区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帮扶资金年度内未使用完毕,年度资金存在结余。

        4. 困难职工未得到及时帮扶。帮扶中心收到困难职工申请材料后,困难职工未在30个工作日内得到帮扶救助。

        七、意见、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所提的建议,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档案动态管理。困难职工退档时基层工会和区总工会要及时审核和审批,并关注脱困职工脱困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收入是否超出当前层级建档标准,按文件规定计算困难职工家庭收入。

        2、加强对脱困困难职工进行关心关爱,把解困脱困困难职工送温暖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增加在省级、国家级媒体报道文章、获得通报表彰、工作会议上经验交流的频率,提高帮扶民生工程实效及社会知晓度、美誉度。

        3、加强资金管理。更多的实施精准救助,提高项目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使用效率。

        4、帮扶中心要提高工作效率,收到困难职工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帮扶到位。